建筑职称是指从事建筑专业技术水平所达到的程度的技术职务的称谓,即职称。是由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评审的,可以自己申请,单位申报,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集中评审公示。
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职称评审不仅对工作年限、教育学时、学历、业绩情况有要求,也对职称评审论文发表、申请专利有要求。
1、初级(助理)工程师:不用发表论文,不用申请专利
2、中级工程师:1-2篇论文,根据情况申请专利
3、高级工程师:2-4篇论文,申请专利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