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埋葬方式上看,在孔子之前基本上是非常环保低调的“墓而不坟”(深埋不留坟头)。提倡孝道的孔子为了给父母合葬而寻找多年前去世了的父亲的墓穴费尽了周折,为了日后不再有这样的麻烦,于是开始封土起坟留坟头。人们认可这种殡葬理念,于是竞相模仿,持续至今。
当今中国,正处在居住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经济市场化的社会转型期,文化也在从农耕文明向后工业文明、中国传统加专政文明向多元民主文明的转型期中,改革开放是历史的趋势,殡葬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应该改什么?怎么改?向哪个方向改?这是我们以殡葬为职业甚至为使命的人必须面对必须思考的问题。
比如日本的殡葬法(《关于墓地、埋葬等的法律》,简称“墓埋法”)规定可以土葬也可以火葬,完全由国民自愿选择,然而他们的火化率竟高达99.99%(剩下的0.01%是因为居住在孤立的海岛上交通不便,不得已才土葬的)。台湾的法律也和日本一样,虽然由于受传统文化风俗的影响土葬还占有较大的比例,但毫无疑问火化率在不断地上升。可以说当今世界上除了传统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教以及一些虔诚的基督教徒之外,人们大都倾向于选择火葬。
日本可以火葬也可以土葬,但火化率高达99.99%
作为现代社会为民服务的政策制定,应该既有堵也有疏。目前的问题是既没有足够的疏(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公墓远远不够,审批的经营性陵园也同样不够),堵的力度也不够大(只抓土葬,并不真抓乱埋乱葬),而且因为把全社会的注意力都片面地吸引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方面去了,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殡葬界混乱无序乱象环生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