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根据狮动激情配与轻、重、快、慢、急、缓鼓点步法随鼓点节奏而改变姿态。
静:鼓停狮静,目光平稳,狮的安静造形突出,配仆步、弓步、马步。
乐:鼓点要求轻、快、重结合。狮子欢喜快乐、摇头摆脑、眼、嘴随鼓点节奏而开合,配小跳,秧歌步、小步跑等步法。
猛:配重、快、急鼓点。气势壮,力量大,嘴眼开合有力,抖头逞威,踏步有力,战胜困难,胸有成竹。多在远距离飞桩等难度出现。
探:配轻转重转急鼓点,狮子遇险探测侦察之意,前爪或后腿由高向下,由近向远试探也可上体前伸试探,嘴眼微开合与鼓点相配。
烦:配急、重的鼓点,狮子遇事不解而急躁烦恼,狮头左右摆动,老是踏步或转身,眼东张西望,嘴一开一合。
嬉:配轻、快、鼓点,狮子休闲,玩耍,眼嘴配合鼓点而一开一合,步法多用小跳交叉步、碎步、踏步、十字秧歌步等。
戏:配轻、重、急、缓鼓点,狮子戏弄、调戏、玩弄好奇之意,眼、嘴随鼓点而一开一合,狮子一进一退,前爪或后腿一伸一缩或带一擒一纵之意,步法一般急步上后突停继而慢慢探步上。
章 竞赛组织机构
条 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至3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5至9人,值班裁判1人,套路检查裁判1至2人,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
三、编排记录长1人,编排记录员1至2人。
四、检录长1人,检录员3至5人。
五、宣告员1至2人。
总裁判长
(一)负责整个竞赛的裁判工作,保证规则的执行。比赛前,组织裁判人员熟悉规则和裁判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裁判员分工。
(二)讲解和解决规则中不详尽或无明文规定的问题,但无仅修改规则。
(三)发现裁判员在裁判工作中有明显不合理现象,有权责成裁判长进行调整。
(四)比赛中,运动员有不当行为或裁判员发生严重错误,有处罚的权力。
(五)竞赛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
(六)审核并宣布比赛名次与成绩,组织裁判人员做好总结工作。
(七)如大会只设单项比赛,总裁判长可兼临场裁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