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狮比赛
南狮比赛种类可分为高椿狮艺竞赛和传统狮艺竞赛,其中较主流的为高椿狮艺的比赛。马来西亚、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美国等地,每年都会举办世界性的醒狮大赛。而较有的国际比赛有两年一度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云顶世界狮王争霸赛。
裁判长
(一)组织裁判组的业务学习,落实裁判工作。
(二)负责运动队申请重做和由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扣分,宣布每场比赛后得分。
(三)当裁判评分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或有效分之间出现不允许的差数时,有权召集裁判员进行会商,或出示基准分进行调整。
(四)对裁判员有劝告、警告或建议撤换的权利。
编排记录长
(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组织审查报名表,编排秩序册、成绩公告、成绩册。
(二)参加技术会议,协助大会竞赛部门处理弃权,更换运动员的问题,负责竞赛顺序抽签。
(三)准备好比赛时需要的表格,审核成绩,排列名次。
七、检录长
(一)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组织检录员对运动队的人员、服饰、器材等进行检查,召集运动队入场和退场。
(二)对不符合规则或规程的情况,通知运动队自行更改,如不服从,有权不准其上场比赛,并报告裁判长。
(三)赛后对检录内容进行抽查。
(四)指挥开幕式、颁奖、闭幕式各运动队的进退场工作。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运动员。
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支运动队人员限定为: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以上包括替换队员、伴奏队员(出场人数少6人,不包括保护人员),违例者扣分。
二、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
三、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舞狮创新动作难度等级申报表"。必须在赛前24小时内呈交"舞狮自选套路登记表"、"器材配置平面示意图"等。
四、运动队应公平竞赛,服从裁判的判决。
五、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
六、场地内外与参赛队伍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
七、每名运动员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